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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条件,法律对于我们的保护也是方方面面的,以下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1

1、骚扰的禁止权;

2、婚姻的撤销权;

3、离婚冷静权;

4、感情破裂离婚权;

5、夫妻共同的财产权;

6、幼儿的抚养权;

7、无过错的索赔权;

8、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骚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2

一、女性享有的政治权利

即女性有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及社会事务的权利,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女性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等等。 女性享有的政治权利虽然对大多数普通女性来说并不是经常用到,但确是女性享有的各项权益中最重要的一项,只有完全实现了政治上的男女平等,才能真正体现出女性半边天的重要性。主要为:

(1)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平等参与国家管理权

(3)批评建议权

二、女性享有的文化教育权益

即女性有享受平等的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要求提供各种专业教育的请求权。对女性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是女性全面提升自己,更好的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前提。良好的教育背景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女性的就业、升职机会,改善女性的生存状况,还是女性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主要为:

(1)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的权利。

(2)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接受扫盲教育的权利。

(4)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权利。

(5)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第2张

三、女性享有的劳动权益

即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及女性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受到特殊保护的权利。虽然现阶段在就业、职业领域还大量存在对女性的不平等对待情况,如一些企业不招收育龄妇女或要求女职工暂缓生育及生育后不能回原岗位工作等等,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不断健全,

对女职工特殊时期保护的法律规定也越来越多,只要女性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掌握有关保护女性权益的法律法规,并了解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便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女性享有的劳动权益主要为:

(1)平等的劳动权

(2)平等的待遇权

(3)妇女特殊保护权

(4)获得救济权

四、女性享有的财产权益

即女性享有在社会生活及婚姻家庭生活中平等的财产权,包括所有权、债权、继承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等,平等的财产权是女性享有的基本权益,是女性行使其它权益的基础,尤其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享有的财产所有权及平等的财产处分权与每一位女性都息息相关,因此女性必须重视自己财产权益的保护。主要为:

(1)家庭财产平等权

(2)平等分配权

(3)农村妇女财产权

(4)平等的继承权

五、女性享有的人身权利

即女性享有的人身非财产权益,是女性享有的与自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民事权利。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部分,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身份权包括亲属权、监护权、配偶权、以及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益。对女性人身权益的保护是女性权益保障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对女性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的保障是女性得以从事其它一切事务的重要前提。主要为: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第3张

(1)人身自由权

(2)生命健康权

(3)人格权

(4)肖像权

(5)名誉权

(6)亲属权、监护权

六、女性的婚姻家庭权益

即女性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或其他亲缘关系而享有的发生在亲属间的权益,注重对女性婚姻家庭权益的保护是提高女性家庭地位及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保障。主要为:

(1)婚姻自由权

(2)家庭财产平等处分权

(3)对子女的平等监护权

(4)生育的自由权

女性权益的全面保障不仅有赖于社会的重视程度和法制的不断健全,更有赖于女性自身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专业的女性维权律师,正是秉承律师的职责,站在女性的角度,引导女性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3

一、妇女权益是指哪些

国家的法律规定了妇女有六项合法权益,包括:

(1)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公民有要求和接受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的权利。

(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劳动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劳动就业权、择业权、劳动报酬权、民主管理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等。

(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财产权包括:1、根据民事关系产生的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如:承包经营权、采矿权记忆负债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2、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报酬权,夫妻间的抚养权、财产继承权、赡养的权利等。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第4张

(5)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即法律赋予公民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产权内容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身份权包括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制造者身份权等。

(6)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这一权利主要表现在:在结婚与离婚方面,妇女的权利与男子平等;在夫妻关系方面,妻子的权利与丈夫平等;在父母子女方面,母亲的权利与父亲平等,女儿的权利与儿子的权利平等;在祖孙、兄弟姐妹关系方面,女性的权利与男性平等。

二、什么是妇女权益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三、妇女权益的必要性

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而且妇女的社会地位如何,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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